
“公园”变身“私人公园”背后:委托管理保护后,南京二桥公园十年仍被私人占用。 “占领者”如何成为“看守者”
2025-11-16 20:13:18
来源:红星新闻
20多年前,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决定落成南京二桥公园项目。南京二桥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,陆续在该土地上修建了门楼建筑及相应区域和设施——并将其开发为南京二桥公司的配套景观工程——南京二桥公园(南分院)(以下简称二桥公园),直至2011年二桥公园)开业,向公众开放,供公众休闲娱乐。万元很快就成了一个男人的“私人公园”过了一会儿,戴虎说道。原因是戴虎受二桥公司委托代管,在封闭园区内开展炉渣转运、仓库出租等业务。近十年来,二桥公司多次对戴虎发出“驱逐令”。即使当地法院执行该命令,仍然无法“驱逐”戴虎。 ▲ 南京二桥公园现状:“私家公园”如何变成“公园”?红星新闻调查发现,2015年8月是从“看守者”到事实上的“居民”转变的重要分水岭:在此之前,戴虎实际上被委托(口头)管理二桥公园;而在此之前,戴虎实际上是被委托(口头)管理二桥公园的。此后,E公司解除了信托关系,但戴虎以后续管理费及相关投资未结算和支付为由拒绝搬迁。这一耽搁持续了十年。十年来,戴虎在二桥公园做生意、创收,而水费、电费由二桥公司支付。 —— ①—— 委托人发出“驱逐令”:声称管理员非法经营公园。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出具的(2024)苏0113民初4969号民事判决书显示,2009年、2010年以来,原告二桥公司在公司的许可和信任下,被告戴虎带领相关人员在二桥园区负责治安、保洁等事宜。双方并未就此签署任何书面协议。直至2015年8月,原告就戴虎委托的上述事项,实际上按月向戴虎支付了一定的费用。但自2015年9月起,原告未向戴虎支付任何费用。 ▲ 据二桥公司公告,二桥公司解释称,在看管期间,戴虎存在“园区内私自乱建、违法建设等行为”。停车场、跑马场、垂钓中心等,从事非法经营活动。”二桥公司对戴虎的管理表示不满,称“公园管理脏、乱、难。大量停放危险品车辆,建造大量集装箱,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资源破坏。”据此,二桥公司承认,自2015年9月起,该公司已要求戴虎立即搬至二桥公园,并已停止向戴虎支付任何费用。但戴虎仍留在二桥公园内,不肯离开。此后,二桥公司多次通过信函、来信要求戴虎立即搬出二桥公园。律师等,但其表示“戴某不仅拒绝”,期间二桥园区发生的水费、电费均由二桥公司支付。 ▲ 南京二桥公园现状 戴虎表示,原告二桥公园基于产权要求公司撤离二桥公园。必须结算并支付2015年9月至今的管理费和2019年拆除二桥公园内跑马场、地坪、鱼塘、果园、道路等设施设备造成的财产损失。不必仅凭所谓的权属进行疏散。 ▲南京二桥园区现状 戴虎表示,收购二桥园区后,他与二桥公司就共同投资开发园区进行了多次商谈,并进行了一系列市场调研和项目规划,并提交给二桥公司。 “在等待开发的同时,在得到二桥公司的口头同意后,我们逐步在公园内投入新的配套工程和设施(如跑马场、果园、荷塘、木质长廊等),改善了公园的整体环境。我们清除了大量泥土、杂草。和树木,共投入超过1400万余元。戴虎说,但后来由于园区周边环境的变化以及缺乏相关部门的支持,园区的开发建设被记录下来。 ▲南京二桥公园现状 戴虎列出的“二桥公园投资项目及费用”清单包括土地清理、场地平整、新建跑马场、果园种植等21项费用,总费用1495.01万元。对此,二桥公司资产管理部在回复戴虎时指出:“戴虎先生:根据您发来的《二桥园区投资项目及费用》,共有21项。请您立即提供项目实施的依据(二桥公司书面或口头同意)以及项目实施的结算和付款依据。通过您而不是通过二桥公司,您在这里都知道。” - ②—— - 法院判决二桥公司介绍,自被告戴虎进入涉案二桥公园以来,双方并未签署书面协议。 “被告戴虎透露,原告二桥公司委托其管理涉案二桥公园,但双方并未就此签订书面合同。” 2024年8月22日,栖霞区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还称,“原告二桥公司对其于2015年8月前向戴虎支付对涉案区域进行清洁、安保的委托,无异议”。 ▲ 南京二桥公园现状 栖霞区法院还表示,自2015年9月起,原告不仅没有向戴虎支付任何相关费用,而且多次书面要求戴虎退出二桥公园,直至原告提起诉讼。向本院提起诉讼,原告的相应行为应视为原告的行为。作为委托人,戴虎作为管理人表达了终止信托合同的意愿。这样,双方的信托合同也就完成了。 “委托保管的本质是保证被保管的完整以及权利人能够正常行使权利。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监护人不能通过所有权取得相关财产权,也成为盾牌权利人主张保管的障碍。实际所有人失去了继续占有的法律依据,必须及时将财产交还给委托监护人保管。▲南京二桥公园现状 据此,原告要求戴虎立即搬迁并归还二桥公园(含礼宾楼)给原告f 具有法律约束力。栖霞区法院维持了原判,判令戴虎自判决之日起20日内退出二桥公园并返还原告二桥公司。宣判后,戴虎和公园经营者并未有任何动作。二桥公司具体向栖霞区法院申请执行。今年10月22日,栖霞区法院通知戴虎及美嘉园区人员在今年10月27日前退出二桥园区并归还二桥公司,但戴虎等人至今仍未搬走。 2025年11月7日,栖霞区法院责令执法人员前往二桥公园执法,后将公园交还二桥公司管理。据江苏广播电视台11月12日披露,二桥公司接管公园后,在公园大门外设立了大门。然而,法庭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后五分钟内e、戴虎在大门内修筑“门中门”,不让二桥连人员进入。 11月13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二桥公司获悉,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,园区内的回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。红星新闻记者 魏星.照片由采访者提供。主编:熊世华.发言时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。